关于做好2014年 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4-06-20浏览:181设置

        根据《江苏师范大学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细则》的规定,现就2014年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 
  一、2014年“玉德”奖学金名额为100名(名额分配见附表),标准为1000元/人。 
  二、“玉德”奖学金获得者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,其2013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列班级前30%,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,且名次在班级总人数的前20%。

同等条件下,科研能力突出、创新能力强、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
  三、要以班级为单位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《江苏师范大学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细则》,使学生了解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做法。

  四、初评后拟上报的获奖同学名单须在学院公示,并将相关材料于6月2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。 

五、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《江苏师范大学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细则》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安排有关工作,以确保此次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

附件1:

江苏师范大学“玉德”奖学金评定细则

 

 

一、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与“中国梦.慈善中国万里行”慈善活动组委会达成的捐赠协议,设立江苏师范大学“玉德”奖学金。

二、符合下列条件者,均可申请此奖学金:

1.正式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(不含2010级和2013级学生)

2.品德要求:热爱祖国,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,品德优良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%;

3.学业要求: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总成绩在班级前20%

4. 科研能力突出、创新能力强、小发明小创造获得国家专利,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(具备CN或ISSN刊号)发表科研论文、调查报告或出版专著的优秀学生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;

5同等条件下,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
三、“玉德”奖学金于2014年评定100名,标准为每人1000元。

四、“玉德”奖学金的评选,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初评并上报申报材料,最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定。

五、本学年受到校、学院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者,不能获此奖学金。

六、本细则未尽事宜,由学生工作处、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及“中国梦·慈善中国万里行”慈善活动组委会协商处理。

七、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,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实行。

 

附件2.doc